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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城区,蔚迟路与三一路交口属于哪个街道
已经由被拆迁人(被拆迁人没有固定经济来源,由同住人且子女单独赡养,只是作为户口本户主代表签字)签订的(公租房)拆迁协议,确定以补偿款加上缴纳差额购买新房,但是被拆迁人死亡(04年)前都未履行缴费也没有完成房产证登记,同住人是2018年缴纳的房屋费用且有证明单据,其他子女并不属于同住人,且没有缴纳费用该协议是否能认定为具有财产性权益,能够继承?其他子女要求是否合法?作为同住人是否有购买该房屋的权利?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