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前,我爷爷租了一块地做农家乐,18年的时候爷爷去世了,地的所有权就落

2025-07-12 13:07发布

之前,我爷爷租了一块地做农家乐,18年的时候爷爷去世了,地的所有权就落到了奶奶身上,爷爷奶奶有三个子女,营业执照上是老二的名字,但是马上要占地赔钱,请问占地的赔偿款是给老二还是奶奶,我爸是老三可不可以分到赔款,要是可以的话可以分到多少?
11条回答
吴亮律师
1楼 · 2025-07-12 14:05.采纳回答
地是租的不存在所有权问题。赔偿款应归实际经营者,营业执照是老二名字则老二可得,奶奶和其他子女一般无权分割,除非有特别约定或贡献。具体可协商或诉讼解决。
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
2楼-- · 2025-07-12 14:12
你好!要看具体案情。
刘中良律师
3楼-- · 2025-07-12 14:12
这个得协商处理了
徐荣康律师
4楼-- · 2025-07-12 14:15
需要核实解决的
牛彩红律师
5楼-- · 2025-07-12 14:18
地赔偿款的归属和分配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,可电联详谈(微信同手机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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