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前,我爷爷租了一块地做农家乐,18年的时候爷爷去世了,地的所有权就落

2025-07-12 13:07发布

之前,我爷爷租了一块地做农家乐,18年的时候爷爷去世了,地的所有权就落到了奶奶身上,爷爷奶奶有三个子女,营业执照上是老二的名字,但是马上要占地赔钱,请问占地的赔偿款是给老二还是奶奶,我爸是老三可不可以分到赔款,要是可以的话可以分到多少?
11条回答
吴亮律师
1楼 · 2025-07-12 14:05.采纳回答
地是租的不存在所有权问题。赔偿款应归实际经营者,营业执照是老二名字则老二可得,奶奶和其他子女一般无权分割,除非有特别约定或贡献。具体可协商或诉讼解决。
郭亚敏律师
2楼-- · 2025-07-12 14:13
您好:你父亲可以主张的,需要帮助可以与我电话详细沟通解决。
李玉林律师
3楼-- · 2025-07-12 14:21
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土地补偿款归土地所有权人即奶奶所有。营业执照登记人无权直接获得补偿。奶奶作为所有权人可自行决定分配方案。若奶奶未立遗嘱,三个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依法继承其遗产,包括补偿款。建议尽快协商确定分配比例,必要时可通过诉讼解决。
朱建宇律师
4楼-- · 2025-07-12 14:16
协商不成, 可以起诉解决, 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, 帮你起诉立案, 按法定继承
吴丁亚律师
5楼-- · 2025-07-12 14:22
你好,征地补偿款使用权人可得。
毕丽荣律师
6楼-- · 2025-07-12 14:07
可以直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
李保忠律师
7楼-- · 2025-07-12 14:08
占地赔偿款的归属和分配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,包括土地权益、经营权、家庭内部协商等。在处理此类问题时,应尊重法律、尊重家庭成员的意愿,并尽可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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