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,请问我承包了一块山地30年,现在还有十年到期,合同上面写着合同到

2025-07-12 13:51发布

您好,请问我承包了一块山地30年,现在还有十年到期,合同上面写着合同到期后山地上面的果树归山地所有人,但现在山地被征收了,而且果树被挖了正在开发,而现在合同没有到期,土地方要求分1/5多一点清苗费给他...

您好,请问我承包了一块山地30年,现在还有十年到期,合同上面写着合同到期后山地上面的果树归山地所有人,但现在山地被征收了,而且果树被挖了正在开发,而现在合同没有到期,土地方要求分1/5多一点清苗费给他,而我看相关法律清苗费是给所有人的,那么这个情况下在我国法律方面有具体的相关政策吗,我是否可以拒绝土地方的请求呢
7条回答
李玉林律师
2025-07-12 14:15
根据《土地管理法》及征收补偿相关规定,青苗补偿费应归实际投入人所有。您作为承包经营权人,在合同期内对果树享有合法权益。虽然合同约定到期后果树归发包方,但当前合同尚未到期,且果树已被征收,您有权获得全额青苗补偿。建议依据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第16条主张权利,可拒绝发包方的分割要求。若协商不成,可通过诉讼解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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